珠海印发商办建筑改酒店试行管理办法 盘活存量建筑资源

2026-06-23 11:32 彼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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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印发《珠海市既有商业办公建筑功能临时变更为酒店功能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 ,经市政府同意,要求各单位贯彻执行,遇问题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。


该办法旨在盘活存量建筑,适用于本市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外的相关管理工作。


明确既有商业、办公建筑及酒店功能定义,规定临时变更需满足申请人与产权人一致、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等六项条件,且有七种情形不得变更。


申请需经区政府同意,按特定程序办理,获批项目不改变原用地规划等条件,部分情况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。


变更合同明确相关要求,期限不超5年且不超剩余土地年限。


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全链条监管,办法自印发日起施行3年,由市自然资源局解释。


资源 6.png关键词:商办建筑改酒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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